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40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法函[2016]1号)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全面推动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活动主要内容与形式
1、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承办单位:学工处)
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宪法讲宪法”氛围;及时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下载学习资源;制作“学宪法讲宪法”宣传挂图、宣传展板等学习宣传资料;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学宪法提供服务和支撑。
2、“学宪法讲宪法”专题讲座(承办单位:宣传部)
邀请专家为在校学生开展专题讲座,讲授宪法常识。
3、“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承办单位:团委)
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题的演讲活动,在各系初、复赛的基础上,每系推荐2名同学参加学院决赛。决赛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3:30,地点:行政楼四楼报告厅。
4、“学宪法讲宪法”常识竞赛(承办单位:学工处)
在各系初赛的基础上,每系推荐10名同学参加学院决赛。决赛时间:2016年11月29日晚上7点。
三、活动要求
1、科学安排宪法教育内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明确教育目标。
2、保证全员参与。各系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个班级、每一位辅导员、班主任和同学,做到全体知晓、全员参与。
3、做好宣传报道。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做好专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各系也积极挖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亮点,及时报宣传部或学工处,突出教育特色与成果。宣传部视情况组织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学工处、团委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