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覆盖到全体在职教职工(事业编制、人事代理、雇员制)和全体学生,对于在职教职工以外的其他职工(含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尚有待加强。根据上级关于高校疫情防控“措施全覆盖、对象全纳入、绝不漏一人”工作要求,现将做好学校其他职工健康监测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通知中的“学校其他职工”,是指目前及开学后工作场所在校内的、在职教职工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后勤外用工、食堂工作人员、校内门面房人员、保安(劳务派遣)、山潘物业员工(劳务派遣)、返聘、外聘、科创园企业职工等。未返聘的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参照实行。
二、归口管理
学校其他职工的健康监测等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后勤外用工、食堂工作人员、校内门面房人员由后勤服务中心归口管理,保安(劳务派遣)由保卫处归口管理,山潘物业员工(劳务派遣)由学工处归口管理,返聘、外聘职工由岗位所在部门归口管理,科创园企业职工由科创园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以上未涵盖的校内其他职工按照业务管理权责由相应的单位(部门)归口管理。未返聘的本校离退休教职工由退休办归口管理。
三、做好健康监测
每日开展职工健康监测,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尤其是重点人员旅行史、接触史等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健康监测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对重点人员做到“人盯人”联系。
1.基础数据填报。请各归口管理单位与所辖范围职工进行联系,填写《职工疫情防控健康监测日报表》(见附件),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于2月29日下午3:00前,将日报表电子版发送给学校疫情防控教师工作组(联系人:黄涛,电子邮箱:2244665959@qq.com),作为基础数据。
2.变化情况填报。自3月1日起,各归口管理单位每日下午3:00点前报送变化情况,与前一日无变化的,请报告“无变化”;有变化的,请报告“有变化”,并报告具体变化情况。
四、做好其他工作
向职工传达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政策与工作要求,引导职工提升责任意识,履行防控义务,服从防控管理。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职工疫情防控常识培训,掌握疫情防控要领。通过提醒告知等形式,引导职工理性应对疫情,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出现异常情况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处理并及时向归口管理单位报告;在南京的职工无特殊原因不离开南京,非因工作需要不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者要服从出入校园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管理,有异常情况的严禁进入校园。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其他职工疫情防控健康监测日报表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师工作专项组
2020年2月26日
附件-其他职工疫情防控健康监测日报表.xlsx